香港简介
政府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特别行政区。香港自1842年开始由英国统治,至1997年,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目前的政治制度将会维持五十年不变,以公正的法治精神和独立的司法机构维持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 政府首长:行政长官
- 政府内阁:行政会议
- 立法机关:立法会(共60个议席)
- 最高上诉法院:终审法院
香港的经济素以自由贸易、低税率和最少政府干预见称。香港在全球贸易经济体系中排行12,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是中国内地。香港的经济以服务业为主,与内地和亚太区其他地方的联系尤其密切。
- 法定货币:港元
- 本地生产总值:16,536亿港元(2008年)
- 人均本地生产总值:236,989港元(2008年)
- 本地生产总值实质增长:2.4%(2008年)
- 劳动人口:365万(2008年)
香港有两类公众假日,分别是法定假日和公众假期。法定假日是《雇佣条例》规定必须给予所有雇员的假日,而公众假期则包括每个星期日、所有法定假日和另外5个假日。
- 工作周:星期一至星期六
- 法定假日:12日
- 公众假期:17日(包括 12 个法定假日在内)
香港位处中国的东南端,由香港岛、大屿山、九龙半岛以及新界组成。位于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是举世知名的深水海港。
- 总面积:1 104 平方公里
- 已发展土地:少于25%
- 郊野公园及自然保护区:40%
香港属于亚热带气候,冬季气温可降至摄氏10度以下,夏季气温则升至摄氏31度以上。香港的秋季天气晴朗,和暖干爽;冬季天气稍冷而且干燥;春夏两季则天气炎热,潮湿多雨。
- 平均全年雨量:3 066.2毫米
- 雨量最多月份:8月
- 雨量最少月份:1月
- 冬季:1月至3月
- 夏季:7月至9月
香港在2008年约有698万人口,其中绝大部分为华裔人士,外籍人士占 5%。
- 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 460人
- 粗略出生率(每千人): 11.3人
- 华裔人士占人口比例:95%
-
其他国籍人士主要为:
印度尼西亚人(共141 012人)
菲律宾人(共138 372人)
美国人(共28 624人)
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和英文。在政府部门以及法律界、专业人士和商界之中,英文是广泛采用的语文。在许多于香港营商或到内地和台湾经商的企业中,精通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的三语人才都担任重要职位。
按惯用语言划分的人口比例:
- 广东话:88.7%
- 普通话:1.1%
- 其他中国方言:5.8%
经济及商业
香港能成为亚洲的主要商业中心,并在制造业方面居領导地位,更在国际间享有盛名,因素颇多,其中包括政府奉行自由企业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并致力维护法治;香港拥有受过良好教育、勤奋不懈和积极进取的工作人口;以及商业基建发达,机场和海港设施属世界一流。此外,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中国内地的庞大市场也日渐开放,这对加强香港作为国际服务和贸易中心的角色十分重要。
经济与商业政策: 香港奉行自由企业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不设进口关税,只向本地制造或进口的烟、酒、甲醇和若干碳氢油類征税。此外,首次登记的汽車亦须课税。除却一些在最广泛含义下的经济计划外,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并没有规范性的经济计划。虽然政府直接參与基础建设,并与公用事业机构合作提供基础设施,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适当而稳定的体制,使工商业活动可在最少干预的情况下有效地进行。政府的政策是既不偏袒也不补贴厂商。
香港的商业政策建基于世贸组织奉行的以规条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由于香港经济以对外贸易及开放为主,因此,在该组织内或透过其达成的国际贸易政策,对香港极为重要,因为这可能影响本港的对外贸易,再进而使工商业及就业情况受到影响。香港现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加入世贸组织。
工商业:香港除了是泛亚太区生产网络的策略性控制中心外,亦是国际及亚太区的卓越服务中心。同时,香港以出口消费品驰名世界,是全球纺织品、成衣、玩具、钟表和珠宝的主要出口地之一。本地产品中有约80%为出口产品。
制造业: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香港制造业经歷了重大的转型。目前,香港拥有一个庞大的跨境制造基地,其中包括本地的高增值和科技密集工序,
以及在南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的土地和勞工密集工序。2007年,制造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2.5%。而2008年,制造业就业人數则占总就业人數的4.0%‡。
服务业:香港服务业在过去20年來发展蓬勃,令香港成为世界上各个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中的表表者。服务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日渐增加,由1980年的68.3%上升至2007年的92.3%,增幅主要來自向港商的離岸生产网络提供的工商业支持服务。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安排》是内地与香港签订的首项自由贸易协议。《安排》的主体文件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全面实施。自《安排》实施以來,双方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每年签订新协议,使涵盖的范围得以不断扩大。最新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在2009年5月9日签署。补充协议六共有29项新开放措施,涵盖20个服务領域,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透过《安排》,香港服务提供商可以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进入内地的42个服务領域。货物贸易方面,除内地禁止进口的产品外,内地同意对所有经本地生产商申请并符合双方确定的《安排》原产地规则的原产香港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优惠。
醫療服務
2009年年中,香港人口约为700万。公营医院和私家医院及医生为市民提供范围甚广的医療卫生服务,以满足市民的需要。
卫生署是政府的卫生顾问及监管机构。该署推行促进健康、疾病预防、医療及康復等种种服务,保障市民的健康。医院管理局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管理全港所有公营医院。医院管理局辖下多间医院、专科诊療所和外展服务,为病人提供医療和康復服务。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港医院共有病床约35 000张,其中医院管理局辖下38间公营医院的病床占27 229张、13间私家医院的病床占3 712张、34间护养院的病床占3347张,而惩教机构的病床占760张。本港病床与人口的比例为每千人5张,其他国家的比较數字为英国每千人有病床3.57张(2006年)、美国3.20张(2005年)、日本12.73张(2006年)、韩国7.28张(2007年)、马來西亚1.78张(2006年)及新加坡3.22张(2007年)。
政府/公营医療服务: 在2008年年底,卫生署辖下有31间母婴健康院,遍布港岛、九龍及新界。此外,由医院管理局管理的48间专科门诊诊療所及74间普通科门诊诊療所,亦分布于全港各区。在人口较多的地区,政府设有分科或专科诊療所,除提供普通科门诊服务外,更有专科诊治服务。同时,21间位于人口较稠密地区的诊療所,亦有开办夜间普通科门诊服务,其中11间于星期日及公众假期照常服务。
香港居民在公营普通科门诊诊療所接受治療,诊金連药物、X光检验和化验等费用在内,每次收费45元。病者如需专科医生诊断,则会转由专科医生诊治。首次前往专科门诊诊療所就医的费用为100元,其后每次诊症收费为60元,另每种药物收费10元。不过,病者如无能力缴付费用,可以申请豁免医療费用。患有结核病、痳疯或性病的病者,可获免费诊治。至于母婴保健指导,包括孕妇在产前和产后的护理及婴儿的全面免疫服务,也不收取费用。
香港居民在公营医院普通病房留医,入院费为50元,急症病床每日费用为100元(非急症病床每日费用则为68元),当中包括膳食、X光检验、化验、按规定份量发给的药物及各种特别治療如外科手术、放射治療、物理治療等费用。病者如无能力缴费,可申请豁免医療费用。
私营医療服务:在本港执业的私家医生收费各不相同,每次约为100元至250元不等,而专科医生的诊金更超出此數。有时药费包括在诊金内,但通常另行收取。病者亦须另付化验、X光检验等费用。截至2008年年底,本港有私家医院13间,包括由私营机构开设的港中医院、养和医院、明德医院及沙田国际医务中心仁安医院,由教会主办的嘉諾撒医院、圣保祿医院、浸信会医院、宝血医院、圣德肋撒医院、播道医院、香港港安医院及荃湾港安医院,以及由香港防癌会开设的香港防癌会赛马会癌症康復中心。
学生健康服务:卫生署提供学生健康服务,以促进学童的健康。卫生署辖下的学生健康服务中心就学童每个成长阶段的健康需要,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以促进学童的健康及帮助他们预防疾病。服务包括身体检查、健康评估、个别辅导及健康教育。健康有问题的学生可获转介健康评估中心或适合的专业人士作进一步跟进。
疾病预防服务:香港市民的健康狀况持续良好,主要是由于政府透过家庭健康服务部、长者健康服务、港口卫生服务、学生健康服务、学童牙科保健计划及各种小区健康服务,广泛推行疾病预防措施。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为儿童提供免疫接种服务,以预防十种传染病。此外,市民亦可获得家庭计划服务,每次收费一元。由于推行疾病预防服务, 香港的婴儿夭折率及产妇死亡率均甚低,足与保持最低婴儿及产妇死亡率的国家媲美。
中医药:《中医药条例》于1999年7月获立法会通过。条例规定设立法定的规管架构,以规管中医的执业及中药的使用、制造和买卖。设立规管架构可进一步维护公众健康,令市民对使用中医药的信心大增。当局已根据《中医药条例》设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执行各项中医药的规管措施。在2008年12月,医院管理局辖下共有12间公营中医诊所,每次诊金为120元(已包括兩剂中药)。
社會福利
社会福利署负责执行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统筹和发展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小区工作、青少年及安老服务、残疾人士康復服务、年青违法者感化工作及住院训練等。
社会保障:香港政府主要是透过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计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社会保障计划有以下五种:
(一)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采用现金援助方式,协助有需要的家庭达到一定入息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援助金大致分为下列三類:按不同類别的综援受助人而发放的标准金额,以应付基本及一般需要;根据个别受助人的特别需要而发放的特别津贴,以支付租金、必需的交通费、学费及特别膳食费用等;以及发给特定類别受助人的长期个案补助金、单亲补助金、小区生活补助金及交通补助金。
(二) 身体健全的失业受助人须參加自力更生支持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透过提供个人就业服务來帮助他们自力更生。
(三) 在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下,符合既定申请资格的综援长者如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可继续領取现金援助。
(四) 公共福利金计划分别设有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目的是提供定额津贴,以应付长者和严重残疾人士的特别需要。年龄由65至69岁的高龄津贴申请人须接受经济狀况调查,而年满70岁的长者则无须接受经济狀况调查。伤残津贴是发给因身体残缺而相等于完全失去谋生能力的人士。
(五)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向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而引致意外受伤的人士或死者遗属提供现金援助。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向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士或死者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此外,社会福利署并为天灾及其他不幸事故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济,包括提供热饭(或以现金代替膳食)及其他必需用品。
青少年服务: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采取全人和综合的服务模式,为儿童及青年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包括个人指导及辅导、为身处不利环境的靑少年提供的支持服务、社群化服务、培养社会责任及发展个人潜能的活动等。该署并透过34间非政府机构,为486间中学提供学校社工服务,以协助学生尽展潜能及处理他们在学习、社交和情绪上的问题。
安老服务:社会福利署提供广泛的小区照顾及支持服务,包括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长者活动中心、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改善家居及小区照顾服务、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家务助理服务及长者支持服务队,让长者尽量留在小区生活。该署资助不同類型的院舍设施,包括长者宿舍、安老院、护理安老院及护养院,以满足那些因健康、社会或其他理由而不能再与家人同住,亦不能独自生活的长者的不同需要。
教育制度
本地的学校可分为三大類,即完全由政府办理的官立学校、完全由政府资助并由志愿团体管理的资助学校,以及私立学校,其中有部分私立学校接受政府资助。官立及资助学校推行政府建议的学习课程。它们提供免费的小学及中学教育。此外,香港有15间由英基学校协会主办的学校,为操英语的儿童提供教育。还有其他国际学校,为学生提供非本地课程,主要供非华语及外籍学童就讀。
于2007年的施政报告中,曾荫权宣布落实12年(新制/334学制)/13年(旧制)免费教育。本港的官立或津贴资助学校,可为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免费小学、免费三年制初中课程(中一至中三)、免费三年制高中课程(中四至中六)/免费两年制高中(中四、中五)及两年制预科课程(中六、中七)。
幼儿园:幼儿园为三至五岁学童提供幼儿园教育服务,由志愿机构或私人团体营办,全属私营性质。所有幼儿园均须向教育局注册,并受该局监管。
现时政府向透过「幼儿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为有需要的家长减免子女的学费;由2007/08学年起,政府开始推行学前教育学券计划,直接向家长提供学前教育学费的资助。
小学教育: 本港儿童由约六岁开始接受六年制的小学教育,上课模式分为上午班、下午班和全日制三种。在政府推动下,大多數小学已采用全日制授课。透过參加「小一入学统筹办法」,所有合资格儿童均可获分配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大多數小学都使用中文授课,并以英文为第二语文。
中学教育:学童修毕小学课程后,可透过就讀小学參加「中学学位分配办法」,以获分配资助中一学位。目前,中学主要提供三年初中课程和兩年高中课程,学生修业期满可參加香港中学会考,然后升讀兩年制中六预科课程,继而參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从而申请入讀高等教育院校。三年高中学制将于2009年在中四级实施。高中教育将由中四开始,为期三年,学生修业期满可參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代替目前的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
高等教育:本港有12所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其中八所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这八所院校中,七所为大学,另外一所是师资培训学院。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所院校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嶺南大学和香港教育学院。
四所并非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颁授学位院校分别是由公帑拨款的香港演艺学院,以及财政自给的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珠海学院。
香港大学,简称港大(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 Hong Kong University,简称 HKU),是一所于1911年在香港岛正式成立的大学,由1887年成立的「香港西医书院」及「香港官立技术专科学校」合并而成,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即毕业于此。港大中文校训为「明德格物」,而对应的拉丁文校训则为Sapientia Et Virtus,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在人文、法律、政治及医疗等学术领域极为出色。在2009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与「亚洲大学排名」中,港大分别位列第24位与第1位,为亚太地区驰名大学之一。
香港中文大学,简称中大(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CUHK),成立于1963年10月10日,是香港第二所大学。中大起初由新亚书院(1949年成立)、崇基学院(1951年成立)、及联合书院(1956年成立)组成,现计划于2012年扩充至九个书院,是香港唯一仿效牛津及剑侨实行书院联邦制的大学。现时,中大在2009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中 位列第46位, 常为本港前三甲,亦被THE-QS评为亚洲第2 位。其于「中国研究」、「生物医学科学」、「讯息科学」、「经济与金融」、「地球信息与地球科学」五大领域皆在中国居领衔地位。
香港科技大学,简称科大(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HKUST),是一所成立于1991年10月的研究型大学,由理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及霍英东研究院五所学院组成。前三者提供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人文社科学院主要开办研究生课程,同时亦为本科生提供通识教育;科大在2009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中 位列第35位,THE-QS在2009年将之评为亚洲第4位。
香港理工大学简称理大、理工;(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Poly U),位于九龙红磡,主校园面积约93,500平方米,目前共有约28,000名全日制和兼读制学生。2009 年 9 月, 理大联同英国皇家兽医学院合作开设全港首个动物护理学士课程。2009 年 10 月, 理大打入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全球200所最佳大学排名之内。
香港城市大学,简称城大(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CityU),大学现以工商管理、法律、工程、创意媒体、能源及环境作为五大发展重点,以「专业教育提供者」为大学定位。城市大学共有七个学院,分别为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商学院、法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能源及环境学院及周亦卿研究生院。另设有英语中心及中国文化中心,提供英语及中国文化课程供学生修读。城大在2009年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4位, THE-QS在2009年将之评为亚洲第18 位。
香港浸会大学,简称浸大(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HKBU),为基督教浸信会背景的公立大学,以「全人教育」为其教育目标及理想,其校训为「笃信力行」。浸大于2009年首度被THE-QS评为亚洲排名73,世界排名307。其工商管理学院的「国际企业研究」在2006年排名世界第六,一举超越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名校。
岭南大学简称岭大、岭南(Lingnan University,LU)位于香港屯门虎地。大学一直采取博雅教育的独特的教学方针,用以培养学生智慧和创造能力,务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全人。岭南大学共有13个学系。开办3类课程,涵盖人文学科、工商管理及社会科学等范畴,当中包括9个荣誉学士学位课程,岭大学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实用中文、实用英文等科目。此外,岭大亦开办修课式硕士、哲学硕士及哲学博士课程,共有学生2200多人。
香港公开大学,简称公大(The Ope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OUHK),前称香港公开进修学院,以「有教无类」和「宽进严出」为办学精神。大学于1989年由香港政府成立,本部由四所学院组成,分别为人文社会科学院、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科技学院和教育及语文学院。
香港树仁大学简称仁大 、树仁(Hong Kong Shue Yan University,HKSYU),原为香港树仁学院,是香港首间私立大学,于1971年由胡鸿烈及钟期荣夫妇创办。树仁学院首批学土学位课程在2001年起开办。除树仁大学的本校课程外,树仁大学亦有与中国、美国、英国和澳洲的大学合办课程,这些合办课程分为“分段课程”和“校外课程”。分段课程 的部份学科或学期在树仁大学上课,并由树仁大学的教职员任教,其余学科或学期则在主办大学上课,并由主办大学的教职员任教。 校外课程的全期课程于树仁大学上课,由主办大学派遣教职员到树仁大学教授。
香港教育学院于一九九四年成立,奠基于五所前师范教育院校的七十年承传,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大高等院校中,唯一专注师资培训及专业发展的院校。时至今天,香港八成四的小学教师、三成中学教师以及八成的幼儿园教师,都是香港教育学院或其前身师训学院的毕业生。
香港演艺学院于一九八四年依据香港政府条例成立,致力成为亚洲一所位列前茅的高等艺术教育大专学院。学院提供表演艺术、舞台及制作艺术、电影电视的专业教育、训练及研究课程。演艺学院的学院/学科包括舞蹈学院、戏剧学院、 电影电视学院、音乐学院、舞台及制作艺术学院及中国戏曲。五间学院均提供文凭至学士荣誉学位程度之课程。
珠海学院的发展远溯至半个世纪前 ,一群抱有崇高教育理想的杰出教育家 、 学者、金融及法律界专家,于1947年在广州创校,取名珠海大学,以建设社会,以培育人才为宗旨。一九四九年,珠海大学迁校来港,按当时香港教育条例立案注册,易名为珠海书院,秉承一贯的办学理念,为高中毕业生提供四年制的专上课程,培育才德兼备,有守有为的社会栋梁。珠海学院现设文、商、理工三个学院,提供学士位课程。
香港税制
香港奉行简单低税率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相对简单及清晰,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无论纳税人是否居港,只要源自香港的收入都须纳税;相反源自海外的利润则可毋须在香港纳税;香港不少会计师行或律师事务所均提供代客报税或账目管理的服务,内地或海外企业大可考虑委托这些机构代为处理。
香港的课税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一般在港营商或工作的人士,大致会涉及以下几个税种:
1. 利得税:
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课税利润,均须纳税,称为利得税。于2008年4月1日起计的财政年度,企业利得税率为16.5%。
利得税的征收乃按照应课税额订定,而应课税额则由业务收入,扣减可减免或非课税收入确立。
非课税收入:
- 股息
- 售卖资本资产获取的利润
- 存放于认可财务机构的存款利息
扣除项目:
纳税人为赚取应课税利润而付出各项开支费用(不包括:家庭或私人开支、资本支出、用于改进的成本以及各种税款。对于利息扣除,亦有严格规定)。
工商建筑物免税额:
- 工业建筑物:在招致开支当年的初期免税额为资本开支的20%;每年的折旧免税额为资本开支的4%,直至开支全部注销为止。
- 商业建筑物:每年免税为资本开支的4%。因翻新住用以外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而招致的资本开支,可按5年摊分为等额扣除。
- 机械及办公室设备:在购置当年可享有60%的初期免税额;支出余额则由这些资产投入运作的首年开始,按余额递减法每年分别享有10%、20%及30%的免税额。购置用于制造业的机械及工业装置、计算机软硬件的支出,可实时全数扣减。属机械或工业设备的指明环保设施,资本开支可获全数扣除。而属建筑物或构筑物一部分的环保装置,则按每年20%连续五年内扣除。
企业亏损:可抵销企业同年的其他利润,无论该等利润是否来自业务所得。香港订有若干规例防止利用亏损的企业进行避税活动,不设集团亏损税项宽免,集团不得进行综合报税。
2 薪俸税:
来自本港任职、受雇及退休金的收入,均须缴纳薪俸税。薪俸税可按两种税率计算,应缴税款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 标准税率:适用于减去宽免扣除的应课税收入凈额,税率为15%
- 累进税率:适用于减去宽免扣除及个人免税额的应课税收入净额,税率为:首4万2%,次4万7%,第三个4万12%,余额17%
法例规定,薪俸税也有其减免及可扣减项目,按其得出的应课税实额征税。
免税额:
- 个人基本免税额(108,000)
- 已婚人士免税额(216,000)
- 单亲免税额(108,000)
- 子女免税额(第1至9名子女各60,000)
-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60岁以上每名36,000,56至59岁18,000)
-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每名30,000)
扣除项目(最高限额):
- 个人进修开支(60,000)
- 强制性公积金下的强制性供款(12,000)
- 居所贷款利息(100,000)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72,000)
物业税是向本港土地及/或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计算办法是将物业的应课税净值按标准税率征收。物业的应课税净值,是物业实际收益减除免税额后所得的数额。于2008年4月1日起计的财政年度,标准税率为15%。
4. 资本增值税:没有5. 遗产税:没有
香港与部分地区或国家,达成了多项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当中包括:
- 全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香港与比利时政府于2003年底达成此协议,对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及利息给予优惠的预扣税率。
- 航运收入:香港与美国就航运收入达成有限度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根据协议,香港船主的国际运输收入,在美国可豁免征税。
- 空运收入:香港与加拿大、德国、以色列、韩国、毛里求斯、荷兰、新西兰及英国等地就空运收入达成有关协议,据此,香港航空公司的国际运输收入,在缔约国可豁免征税。
- 所得避免双重征税:中国内地与香港于1998年达成此安排:
- 香港企业在内地经营国际或跨境海、陆、空运输工具所得的收入,在内地可豁免征税,反之亦然。
- 在内地经营的香港企业,除非盈利归于内地常驻机构,否则毋须在内地纳税。
- 若香港居民(包括企业)的收入,须同时在香港和内地缴税,其在内地缴纳的所得税款可申请抵免,惟抵免额不得超过该项收入,按香港税务条例计算的应缴税款。
- 当中并不包括股息、利息、版权税或资本收益等收入。
宗教與風俗
宗教自由是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基本法》和有关法例保障。香港并存着不同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孔教、天主教、基督教、回教、印度教、锡克教和犹太教,都拥有不少信众。很多主要宗教团体除了弘扬教义之外,还兴办学校和提供卫生福利设施。
佛教:大屿山的宝蓮寺以建于户外的青铜天坛大佛著称。天坛大佛庄严宏伟,相信是全球最大的青铜坐佛。此外,座落于九龍钻石山的志蓮净苑,是仿照唐代建筑模式兴建的寺院建筑群,于2000年重建后开放,也是本港著名的佛教庙宇之一。
道教:香港至少有天后庙24间,其中以清水湾半岛大庙湾佛堂门的一所歷史最悠久和最有名。著名的庙宇包括位于九龍黄大仙区的黄大仙祠,庙内供奉道教神明黄大仙,长年香火鼎盛。其他还有位于新界沙田的車公庙,以及位于港岛荷李活道的文武庙。
孔教:孔教的主要节日是农曆八月二十七日的孔诞。香港的孔教徒素來热心教育工作,在本港兴办多所学校,宏扬孔子的思想。
羅马天主教:香港现有天主教徒约35.5万人。全港共有53个堂区,包括41间天主教堂、31间小教堂和28个用作宗教活动的禮堂。本港天主教会除传教外,对市民的生活也非常关注。教育方面,本港现有天主教学校和幼儿园283间,就讀人數约22万人;天主教会开办的医療及社会服务机构,包括6间医院、12间诊療所、39间社会及家庭服务中心、18间宿舍、13间安老院、20间康復服务中心以及多个自助会社和协会。
基督教:基督教在香港的崛起可追溯至1841年,现有信徒约32万,会堂1 400间,大小宗派逾50个。最大的宗派为浸信会,其次是信义宗。其他主要宗派有基督復臨安息日会、圣公会、宣道会、播道会、中华基督教会、循道卫理聯合教会、五旬节宗教会和救世军。基督教会亦积极參与本港的教育、医療和社会福利工作。基督教会主办三间专上学院(即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香港浸会大学和嶺南大学)、160间中学、206间小学、273间幼儿园、116间幼儿园、逾35所神学院和圣经学院、30间基督教出版社和70间基督教书店。此外,基督教会亦开办七间医院,共设病床约3 750张。另有18间诊療所和60个提供多种社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其中包括逾250间小区(家庭及青少年)服务中心、75间日间护理中心、17间儿童院、35间安老院、逾100间老人中心、47间弱智和残疾人士训練学校、25间戒毒服务中心及15个露营地点。至于基督教青年会及基督教女青年会,则开办了五间酒店式国际宾馆。
回教:本港约有回教徒九万人,其中约三万名为华人,其余主要來自巴基斯坦、印度、马來西亚、印度尼西亚、中东和非洲多个国家。香港现有五间清真寺,分别位于港岛中区些利街、湾仔爱群道、九龍弥敦道和柴湾歌連臣角;本港的回教社团提供各种慈善服务,包括向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经济援助、医療和助学等。
印度教:本港的四万名印度教徒的宗教社交活动,都以跑马地的印度庙为举行场地。该庙由香港印度教协会管理,教友可到该处冥想、靈修、練习瑜伽、參加社群活动和重要节日庆典,如亮光节和镇邪节等。印度教徒亦会在该处举行典禮。印度教徒的订婚和结婚典禮,都在庙内按该教的风俗禮仪举行。
锡克教:为數大约一万的锡克教徒也许是本港其中一群最具特色的少數教派人士。本港的锡克庙位于湾仔,该庙的特色,是任何信仰的海外旅客,皆可在该庙免费用膳及作短期居留。
犹太教:本港的犹太人小区建立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教徒來自世界各地,在三个主要的犹太教会堂聚会。莉亚堂(传统派)在每天、安息日和节期举行聚会;香港聯合犹太会(改革派)也在安息日和节期举行聚会。位于港岛花园道的Chabad Lubavitch每日都有聚会。犹太庙建于1901年,土地及神圣洗池均由沙宣爵士及其家族捐出。犹太庙毗邻有一座住宅樓宇,内设犹太教小区中心,为三大教派共400个家庭会员提供犹太餐、宴会、文化和康樂设施。
传统和宗教节日:舶港华人一般奉行五大农曆节日,其中最重要的是农曆新年。每逢岁首,亲友互相拜年,馈赠禮物,儿童并获派「利是」(红封包)。在暮春的清明节,孝子贤孙纷纷踏青扫墓。端午节在五月初五,时值初夏,人们赛龍舟、吃粽子。农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亲友互赠月饼酒果,市民扶老携幼到各处赏月,燃点彩灯。农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民间素有登高的习俗,以纪念登高避灾的古人,不少人亦趁此节日前往扫墓。
除上述传统节日外,不少重要的宗教节日,包括耶稣受难节、復活节、佛诞和圣诞节,均被列为公众假期。每逢这些宗教节日,信众都举行庆祝或纪念活动。